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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多了一个政策支持 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技术指导出炉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9-10-1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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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工业污染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而钢铁工业因为流程长、产污环节多,近年来相关部门在积极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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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曾介绍道,2018年,我国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分别约占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10%、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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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此,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目标明确为到2020年年底前,力争60%左右钢铁产能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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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推动下,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浙江、福建、江苏等地纷纷发布了钢铁超低排放标准或改造方案,时间节点从2019年年底到2025年不等,由此可见,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正如火如荼的开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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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的、规范的实施方案,是各个地方结合自身特点针对性制定计划的基础。近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组织编制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指南”),为为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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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指南》根据现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程实际案例,从源头减排、有组织排放治理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方面入手,提出了相关的工艺、技术、产品以及相关参数,具体是如何实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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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头减排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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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指南》对烧结球团、焦化、高炉热风炉、轧钢热处理炉、石灰窑、白云石窑、自备电站等均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笼统来讲,就是要采用清洁的原燃料、**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控制技术,**其配套设施的完善和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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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组织排放治理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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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及施工单位能力、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参数参考值、监测监控四部分是《实施指南》中关于这一方面的内容。参数参考值涉及除尘器、活性炭(焦)脱硫脱硝一体化设施、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石灰石/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和干法/半干法脱硫,具体可查看附件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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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选取技术上,《实施指南》对烟囱废气、含尘废气、转炉一次烟气、电炉烟气和含湿废气等提供了相对应的配套设施建议等,该采取怎样的工艺方式等也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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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组织排放治理如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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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指南》表示,总体思路就是从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和系统管理三方面入手,再通过建立无组织排放源清单、因地制宜选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建立无组织排放监控体系和建设全厂集中管控平台等来辅助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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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减少源头无组织污染排放的基础上,对整个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和精细化管控,借助监测平台,系统的管控治理钢铁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废气,从而使“无组织”的排放实现“有组织”的集中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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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上述三个内容外,《实施指南》针对清洁运输的内外部、车辆管理和门禁系统提出了相对应的意见,避免一些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对大气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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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可下载附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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